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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冬天,一隻狗教了我愛的道理。

我的公司在台北市安和路的小巷,公司前的停車場被我們改造成花園。一個星期天下午,一隻流浪狗走進花園。站定後,決定不流浪了。

女同事來加班,在花園巧遇了牠。看牠狼狽驚慌,猜測是流浪狗。她帶狗去看獸醫,掃瞄了晶片。主人說,他幾年前就把狗送人了。
送的人,如今也失去聯絡。「牠幾歲呢?」我們問。「十二歲了。」原始主人說。

十二歲,是隻老狗了。

我們決定收養牠,讓牠安享天年。

愛一個人,一開始一定很興奮。但當現實的考驗開始時,自然就淡了。

愛狗也一樣。

起先,我們買了狗屋,把牠養在花園,幾天後天氣變冷,我們於心不忍,把狗屋搬到室內。

因為沒有同事方便帶回家養,下班後和週末牠只能留在公司。問題來了。首先是吃和拉。狗一天要吃、拉兩次,週末不上班,誰來餵牠遛牠?

再來是保全。為了怕牠在室內悶壞,我們把窗打開,但這樣保全就沒辦法設定了。
又為了不想長時間把牠栓著,我們放牠在室內自行走動,這又觸動了保全的自動感應器。

最後的方法是下班後把牠拴在狗屋,窗戶開個細縫。這對狗來說並不舒服,對人來說卻最方便。周末大家有空就來餵牠遛牠,忙的話也沒辦法。

我離公司最近,來的次數多一些。星期六下午來,一進門,被拴住的牠抬起兩隻前腿向我的方向撲來,被拴住的喉嚨部位發出哀嚎的聲音。
我走上前解開鏈子,牠猛力甩頭朝我亂舔亂鑽,好像溺水一般。禮拜一我跟同事說:「我帶牠回家吧!」

我很少有英雄行徑,平常也不特別有愛心。當我說要帶牠回家時,不是在發揮情操,也沒有用到大腦。
只是一個衝動上來,就決定了。那個過程,像愛上一個人一樣。

愛一個人之後,才發現我也許沒有愛她的資格。帶狗回家後,才發現我也許沒有帶牠回家的能力。

我媽說:「你還不夠忙嗎?哪有時間照顧狗?」說的也是,我連照顧老媽的時間都不夠。

養狗的朋友說:「養狗跟養小孩一樣,養的好要花很多時間。」說的也是,我沒養過小孩,嘿,我連自己都養不好!

最重要的,我忘了去看兩年前的健檢報告,當時驗血顯示我對貓狗都過敏。

我知道這樣說有些不倫不類,但養狗有點像跟女友同居。

我一人住已久,突然來了一隻狗,好像多了同居人。

我讓牠睡在我床邊,牠早上六點就醒,我自然也起來。天還沒亮,臉還沒洗,先帶牠出門大小便。

遛狗不是你遛牠,是牠遛你。你要跟著牠,不是拉著牠。牠怎麼走?我猜不到。牠四處嗅,聞到熟悉的味道就抬腿尿,興致來了就大號。
我蹲下來還沒撿乾淨,牠拍拍屁股就跑了。

回家後讓牠自由走動,陽光一照,腳印滿地。於是進門後先幫牠洗腳、擦腳、烘乾。我像個新手爸爸,腳還沒洗,全身都溼了。

狗主人最有權威感和成就感的一刻,是餵飼料時。不
過狗並不能召之即來呼之即去,有的時候費心地弄了一碗飼料加蘋果絲,牠聞一聞(表情像聞街上輪胎上別的狗灑的尿),一聲不吭就走開了。

狗不吃飯,可能是生病了。一天早上在公司,我們注意到牠的左眼睜不開。

「大眼睛的狗很容易用自己的爪子抓傷眼睛。」醫生說,「幫牠點眼藥水、吃消炎藥,然後帶個『帽子』吧!」

所謂「帽子」,是個戴在脖子上的圓形塑膠盤,可以擋住爪子。

回到公司,我發現人和狗一樣都不喜歡點眼藥水,不一樣的是,狗會掙扎得非常厲害。

狗也不喜歡吃消炎藥水。我們用針筒灌,跟打蒼蠅一樣,射不準,都射到地上。只好攪拌在飼料中,這會兒,牠飼料也不吃了。

狗更不喜歡「戴帽子」,一天不到,牠就把帽子掙脫了。

回到診所,醫生換種方法,用膠布把爪子貼起來。「牠的耳朵有微生物,像塵璊類的東西。」醫生說,「要幫牠點耳朵的藥膏!」

狗不喜歡點眼藥水,更痛恨點耳朵藥。硬上,牠掙扎得像打針的嬰兒。硬點,最後只點到耳朵旁邊的毛。

那一刻,我發現養狗沒那麼容易。

朋友來家裏,我把角落午睡的牠抱起來放在大腿上,像熱戀中的情侶在公共場所故作親熱。

「這樣抱著狗,舒服嗎?」朋友問。

「應該舒服吧!」我說。

「是牠舒服還是你舒服?」朋友問。

這個無心的問題,讓我開始想什麼是愛。是啊,牠本來在角落睡得好好的,我硬把牠抱上來,這是為我,還是為牠?
牠本來就有毛,我讓牠穿上花花綠綠的衣服,這是為我,還是為牠?
我無聊的時候把牠抓過來,牠無聊的時候我繼續忙我的,這是為我,還是為牠?
我在家時牠就必須在家,我不在家時牠也必須在家,這是為我,還是為牠?

「唉,你養了狗,想結婚就更難了吧!」朋友半開玩笑的感慨。

我跟著笑,因為同意。有了狗,就有了伴。有了伴,就不會再急切地尋找另一伴。
因為狗是方便的替代品。牠有另一伴的好處:陪伴、貼心、忠誠。
卻永遠不會有另一伴的壞處:誤解、爭吵、妥協。狗什麼都聽你的,你要怎麼樣就怎麼樣,不要求任何回報,
只需你一天倒兩次飼料,有空時帶出去遛遛,哪有這麼聽話的伴侶?哪有這麼單向的關係?我愛狗,只要牠一切都配合我,但這真的是愛嗎?

狗和情人不一樣的另一點是:情人不會在客廳大小便。

當牠第一次在客廳小便時,我還以為是灑出來的開水。餐巾紙一抹是黃的,才知道是尿。
當牠連續三天的早上都在地板、床單、沙發上留下尿液時,我知道我和牠的關係進入了新階段。

「狗一定要打!」計程車運將告訴我,「當牠尿時,你要打臉或屁股,讓牠學會不能在家小便。」

我可以打,但怎麼可能在牠尿的那一剎那打?若是事後指著那泡尿打牠?牠真的會懂嗎?
我實驗了一下,當牠爬上床時,我打牠一下警告牠別上床。但不打還好,一打竟然牠尿就嚇了出來。

我並沒有換女友,但我每天換床單。

怎麼辦呢?我不知道。我和牠真正的問題,是在我過敏症出現時。

一九九四年我剛到乾冷的紐約,過敏很嚴重。每天鼻腔都乾,早上一擤就冒出血塊。
那五年看了很多醫生,都沒全好,但一九九九年回台灣就好了。九年後,我再一次擤出血塊。

那跟女生早上在驗孕棒上看到懷孕記號一樣,我直覺反應是:shit!這下子怎麼辦?

醫生叫我到大醫院驗血,如果出來的對狗的過敏指數增加,就表示養狗讓我的身體產生變化。我把轉診單放在夾子內,拖了幾個禮拜。

聖誕節的一個下午,慷慨的陽光照進客廳。被牠尿過的地板,此時洗盡鉛華,容光煥發。
我放下工作,跑到牠的角落,幫牠按摩。按著按著,牠舒服地四腳朝天、閉上眼睛。
我就在牠的肚子上「馬殺雞」。牠的肚子如此柔軟,像我鼻內的黏膜。

我們維持這個姿勢,不知有多久。因為我不知道,未來還能不能這樣做。
在那陽光中,我突然懂了牠教我的道理:
所謂愛,是當你愛的對象給你造成很多不便時,你還愛她。所謂愛,是一切變得很髒很亂很麻煩後,還願意努力。
跟一個人在一起,如果都順著自己,那是愛自己。只有當你願意為了對方而犧牲自己時,那才是愛別人。
當你的愛人不再有初識時的尊貴和優雅,當你自己不再有初識時的耐心和寬大,你們還是要在一起,那也許就是愛。
當你跪在冰冷的地板,清理大小便和牠吐出來的天知道是什麼鬼東西,
清洗完後你還是說,「yes,我仍然想跟牠在一起,只不過我會建議牠多吃ㄧ點青菜。」那,也許就是愛吧。

所謂愛,從你感到不方便的那一刻開始。

朋友跟我說:「你如果過敏不能養,我可以帶牠回家。」

這句話會解決所有問題,但這念頭卻讓我傷感。我要回到一個人的生活?我不再有六點起床的原因?想來想去,其實還是在想自己。
所謂愛,是當你愛的對象離開你之後還能過的一樣好時,你樂意見牠離開。

我談愛、寫愛,但不懂愛。我愛夠、愛人,其實只是愛自己。一隻流浪狗走進了公司的花園,讓我體會到真正流浪的是我。
我的鼻腔開始凝結血塊,讓我發現真正凝結的是我的心,驗血報告躺在醫院的病歷室,我還沒去看。
我躺在流浪狗的身邊,還沒看到未來。我走進愛情的花園,敲敲門,可以從此不流浪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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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rk1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2) 人氣()